泸县:运用“廉政电子档案”严把干部廉政审查关

近年来,泸州市泸县充分利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对评先表扬、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加大廉政审查力度,杜绝“带病提拔”,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队伍廉政关。

审查内容无遗漏。该县通过建立健全廉政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廉政审查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对拟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及集体个人评先评优,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工作。

审查过程严把关。送审单位送来的待审函由县纪委填写《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扬征求纪委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表》,经县纪委信访室、纪检室、审理室、党风室等联合审查,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签字确认后,下发廉政审查复函。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廉政审查的权威性。

审查结果显权威。经县纪委信访室、纪检室等联合审查后,对其涉及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查处、问责处理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2016年以来,对526名拟提拔、交流任用干部开展了廉政审查,其中暂缓提拔2名,取消提拔3名。对540名推先评优人员和228个推先评优集体进行廉政审查,其中51个集体和11名个人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效地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发布于 2025-07-06
23
目录

    推荐阅读